
一块五新币一个的大橙子,我一气儿全吃了,我就是这么滋润。宜家的绿盘子我是越看越爱,有型极了。
今天终于把多日以来的怨念——耳麦以及电热水壶——搞定了,乌节路就是不一样,怎么也算是新加坡的泉城路(-_-|||)。奇怪吧,就是这么普通的东西,我在我家附近的几家看起来非常气势的plaza里面走烂了一双鞋都没找到。所有人听到我说——"a earphone with microphone"(或者应该直接叫earphone mic?俺不知道,俺冷单纯……),都会问:Bluetooth?我就摇着头说着nonono闪人。直接到了今天在乌节路遇见的一个不知道是印尼还是巴基斯坦的大叔,拿出了我想要的那个东西。一番讨价还价(她一定要无时无刻不忘记还价……),最后以大叔一句 "Have a nice day!”作为结束,我终于可以摆脱电脑自带的那个吱吱啦啦的话筒了!
时间过得很快,到明天,我就到这里一个星期了,不知不觉的,我在走走停停的过程里,学会了跟自己相处的方式,也在逐渐尝试着独立生活和面对选择。一开始的无所适从是必然的,但我总得想点儿办法,不能一直这么下去。就像超市里特价一块钱一大瓶的橙汁,总不是长久之计,一个飞利浦电热水壶才是真正的良策。(是的,这里的自来水就是饮用水,接出来就能直接喝,但恕我愚钝,总是有种在喝洗澡水冲厕水刷锅水的feel,这很要命……)
我担心我回国的时候会变成一个小黑妞。
如果每个人都必须经历些什么才能继续成长,那么就让我渐渐地习惯这些吧。反正,到了国外我知道了,原先我们一厢情愿揣测那些出了国的人们是怎样的思乡怎样的孤单,觉得那些描写乡愁的歌曲都应该是他们的背景音乐,实在是完全的替古人担忧,伪善得可以。等到身在其中你就会发现,眼前的一切你都必须接受,你必然要融入其中,不肯张嘴说话你就没饭吃,不肯研究地图你就必然会走丢,不肯到处走走就没法了解你所处的位置,这些东西强迫着你,哪怕"My English is poor”也必然要开口讲话,哪怕是路痴也要记得东西南北。都这样了,你还哪里有时间思念家乡,伤春悲秋?
一个人看书购物逛街都不难,难的是一个人坐在熙熙攘攘的餐厅里吃饭一个人拎着沉重的袋子在地铁里摇晃一个人在陌生的街上到处走都找不到巴士站。但当你像我一样,把一切都经历,然后坐在开着空调的小屋里,守着暖暖的台灯,回忆这些,就会觉得,还好,我都过来了,有了第一次,接下来所有的第N次都不是问题了。
我觉得我真的适合在深夜思考。